[24]截至 2012 年底,全国共有地级市 285个,占设市城市总数的 43.6%。
但是,《信访条例》对信访范围的模糊规定恰恰成了信访范围扩大和混乱问题的根源。从全国信访统计数据来看,有百分之二十的信访表达的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愿望[19]。
我国信访受理范围任意扩大的问题集中在救济类信访。彼时,将唯有行政失当行为既未被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所覆盖,却又因此而产生了大量的纠纷以及权利救济的需求。(一)信访受理审查的内容第一,信访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无论何种信访事项,这都是受理的前提。[12](一)原因与结果:信访受理范围无所不包与救济功能反客为主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倾听人民呼声,处理人民意见、建议和申诉,以鼓励人民积极参与新的政权,克服官僚主义。促进信访制度功能回归是实现信访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第二,无须考察行为主体的主观过错。受转送的机关不得再次转送,若其认为应由转送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受理的,可与之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报共同的上级机关决定。有时,常委会直接以行政机关为质疑对象,暴露其执法不严的现象。
1. 确定重点执法领域的实质:错位监督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始终强调通过对重要法律及突出问题的检查实现更好的监督成效。在一些地方和执法领域,经费缺乏所带来的困扰有些触目惊心。[7]对非法征用、占用土地,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则成为2011年《农村土地承包法》检查的重点。[13]有时,红头文件违法也难逃检查组火眼金睛。
但是,对于其他监督机制,特别是各级人大在监督依法行政所扮演的角色,学术成果则略显不足。具体而言,经费缺口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首先,经费的供给无法满足执法的需要。
[33]同注[10],第46页。组织体系上的粘连和重合,不可避免地阻碍着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例如,《农业法》规定,国家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方针,扶持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第79条),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第84条),等等。为了叙述方便,后文将此类报告简写为《x x法报告》。
例如,有报告建议,要按照法律要求和中编办调整的部门职能……明确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推动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3}沈岿:《公法变迁与合法性》,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尽管其在立法过程中无法(力)解决这些问题,但其还是利用执法检查来弥补。[5]1999年《森林法》的检查重点是,主管机关依法制止滥伐盗伐林木和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情况。
[50]这一建议在《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过程中被充分吸收。一、问题的提出就如何确保法律的实施问题,我国行政法学界主要关注两种监督手段,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参见汪庆华:《政治中的司法:中国行政诉讼的法律社会学考察》,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5-26页。可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参与具体纠纷的解决。
例如,2002年《种子法》执法检查,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首先,常委会往往将一些法定制度或者对某类违法行为的监管情况作为检查重点。《若干规定》开宗明义地指出,执法检查的任务主要是检查监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执法工作,督促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对限制复议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当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到执法一线时,立法过程中未能配备的执法条件对执法工作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便浮出水面。实践中,轻重缓急是由行政机关独自拿捏的。
从理论上讲,执法机构的组织、职权、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诸多细节都应当在立法过程中一一加以明确。通过将某部法律确定为检查主题,作为监督者的常委会无疑将使国务院在一段时期内更加关注该部法律的实施。
首先,在部署执法检查时,常委会领导通常会要求将机构独立性作为一种评估执法体制的刚性指标。史博臻:《食安风险评估分中心落户上海》,《文汇报》2014年2月26日,第3版。
执法检查对确定执法重点事项所发挥的影响是人民法院不可企及的。两者的显著区别是,执法检查更关注有效性,而司法审查则侧重于评判合法性。
随着执法检查的监督力度逐步刚性化以及影响力的扩大,检查主题的确定也对国务院系统执法重点的设定产生影响。因此,它自然而然地将执法经费及其他条件的保障作为重要的因素加以考量。[3]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例如,一份执法检查报告反映,对于《节约能源法》第37条(要求实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制度),不少单位对落实好这项制度认识不足,执行不力,部分公共建筑空调温度的设置夏季过低、冬季过高,有些办公楼在空调运行的同时还开着窗户,浪费能源,尽管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一些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设置上下不对应。[26]参见《气象法报告》(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2013年第6期,第830页。
有些是其下属事业单位,这种体制如不改变,环评审批的公正性就难以保障。有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存在用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补贴、偿还学校债务,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用于日常办公开支等现象。
总体而言,执法经费和条件保障方面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45]有的则是由于机制的不科学导致执法人员整合效率低下,例如,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一些监管部门各自设置技术机构,造成小而全、资源分散、重复建设和购置、信息和数据不能共享的局面。
为此,常委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必须抓紧落实资金来源,推动建立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确保各级政府投人及时到位。有关执法重点领域的建议将会对执法资源的配置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其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立之法,实现立法目的。[66]《食品安全法报告》(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2011年第5期,第526页。
例如,在督促国务院确保执法经费及其他条件时,常委会的预算监督功能被成功地嫁接进来。这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有些地方的经费没有达到法定的要求和额度。
有一份报告不无忧虑地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要求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一些场合,常委会甚至为行政机关提前设定了解决问题的日程表和期限。
具体而言,执法检查在确保依法行政方面引申出以下四种功能:(1)确保具体执法义务的履行。例如,曾经被检查过9次的《农业法》却仅仅在44018个案件中被援引过18次。